对话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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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事人应如何确定对律师作用的合理期望值?    (286 次点击)
答:1、不悲观。
有些人认为,案件是由法官作出判决,律师并不能直接左右案件的结果。在非诉讼活动中,律师也不能增加产品的销量,直接增加公司的利润,因而认为请律师意义不大。这种人就是对律师的作用不了解。律师不直接出判决书,但法官凭什么出判决书呢?就是凭事实和法律,严格的说就是凭律师论证的事实和法律来作出判决的。没有律师,对你最有利的事实就可能得不到充分的展示,相反,还可能掉进对方的迷雾和陷阱中;没有律师,你找不到最有利的法律依据,结果就是葬送了可以得到的利益。并且,没有律师,你由于不熟悉诉讼的技巧和规则,经常是忙的晕头转向,却像一只没头的苍蝇,总是找不对方向,抓不住重点。越努力事情越一团糟,心情也越坏,付出与价值严重不成比例。这中情形见得多了。有了律师,工作驾轻就熟,事半功倍,把你从烦琐的事物中解放出来,也能求得最有利的判决结果。何乐而不为呢?
2、不要过分迷信律师。
以为花钱请了律师,一切可由律师搞掂,甚至认为,在律师这里,黑可以说成白,稻草可以说成金条。杀人者可以辩得无罪,被人强奸者是活该等等。以为聘请了律师,从此自己高枕无忧,等着收益就行了。这其实也是对律师工作不理解。律师不是万能的,律师是围绕法律来从事服务工作的,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大量具体的实际工作和意见,将您的合法权益维护到最大的限度,却并不能不择手段,包赢不输。遇到这种口出狂言的家伙,千万不可轻信,以防受骗。
问:律师可以对客户有具体承诺吗?    (332 次点击)

问:律师可以对客户有具体承诺吗?
答:律师的承诺一般体现在合同中,即作为律师一方义务的条款,基本上都可以当作是律师的承诺。律师承诺的多是工作态度和工作过程,律师的执业纪律明确禁止对案件的结果作出必胜的承诺。这也是诚信处事的必然要求。

 

 

 

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有地域的限制吗?    (290 次点击)
答:《律师法》明确规定,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执业,没有地域的限制。
问:听说律师收入都很高,律师费都是支付给办案律师的报酬吗?    (268 次点击)
答:律师费与律师的报酬不是一回事。因为律师事务所向当事人收取的律师费并不全是律师的报酬,这里面还要包括依法纳税,支付管理费、律师协会会费以及其它办公、行政费用等。 外界流传的律师收入很高,实际是律师行业的毛收入,并不是律师的实际报酬收入。且律师行业相比其他行业如公务员、教师等在很多方面都有更多风险和不稳定性,属于高风险行业,客观上需要适当的风险基金来抵御各种风险,保持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当事人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求律师为自己提供免费的服务。但是当事人完全有理由要求律师为自己提供与付出的律师费水平相符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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