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一步:了解。通过本网站或其他渠道,了解胡子律师。当您有了委托胡子律师的意向时,请进入下一步。第二步:预约。先通过某种方式就您的法律事务与胡子律师进行初步沟通,预约面谈时间地点(到胡子律师办公室或到您办公室均可)第三步:面谈。增进了解,进一步探讨你的法律事务,准备签约。第四步:签约。参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协商确定最终服务价格。双方对委托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确定委托关系
答:1、验明正身。防止请到假律师、黑律师。2、评判能力。防止请到无能律师。3、考察为人。防止请到无良心律师。
被假黑律师的“廉价”和巧言令色欺骗。2、 看执业证。包括照片、执业证号和年审章。3、 一定要到律师事务所考察,确认
答:1、假黑律师执业缺乏法律保障,连其自身执业权益都缺乏法律根基,更不 能指望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别人的权益。2、假黑律师的诚信缺乏保障,他们必定对当事人不诚实,刻意隐瞒其假黑性质 ,逃避监督,往往还有心侵犯当事人的权益。而一旦您的权益被其侵害,追究其 责任往往很难(正规律师有正常的投诉渠道,有高额的强制执业责任保险作为后 盾)。3、假黑律师业务水平缺乏保障,既缺乏深厚的法律功底(先天不足),又没有 持之以恒的培训制度保障(后天欠缺),即便有心,也往往是有心无力,难以保 障您的权益。
答:1、假黑律师执业缺乏法律保障,连其自身执业权益都缺乏法律根基,更不
能指望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别人的权益。2、假黑律师的诚信缺乏保障,他们必定对当事人不诚实,刻意隐瞒其假黑性质
,逃避监督,往往还有心侵犯当事人的权益。而一旦您的权益被其侵害,追究其
责任往往很难(正规律师有正常的投诉渠道,有高额的强制执业责任保险作为后
盾)。3、假黑律师业务水平缺乏保障,既缺乏深厚的法律功底(先天不足),又没有
持之以恒的培训制度保障(后天欠缺),即便有心,也往往是有心无力,难以保
障您的权益。
答:1、收费太便宜的律师;2、乱收费的律师;3、鼓吹关系的律师;4、“包打赢”的律师;5、随意贬低同行的律师;
答:1、从律师执业纪律的角度看,太便宜的律师很可能在违规搞不正当竞争,说明其本身缺乏遵章守纪的意识,这样的律师您放心吗?2、从执业成本的角度考虑,律师(尤其是比较成功的律师)的执业成本其实是很高的,收费太便宜,可能连成本都不够,而没有一定的利润,必定影响到其发展,太便宜的收费怎么可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呢?3、从律师信心和价值认可的角度分析,什么样的律师应该收什么样的费用。如果收费太便宜,说明他对自身没有信心,对其服务价值没有信心。连律师自身都没有信心,您有信心交给他吗?
答:1、律师收费有明确的标准,每个律师都应该在标准范围内收费。2、“乱收费”属于违规行为,也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还损害了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3、“乱收费”增加当事人的成本。
答:1、这种律师无法律至上的观念,从根本上说,不够格当个律师,更不能成为一个好律师。2、这种律师常常是不钻研业务,不精通业务的律师,是对业务不自信的律师,当然是难以把事情办漂亮的律师。3、鼓吹关系,公关费用是个黑洞,结果常常是得不偿失,甚至违法犯罪,锒铛入狱,害人害己。
答:1、“包打赢”的承诺本身是违规的。作此承诺本身说明其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意识较差。2、“包打赢”的承诺本身是轻率的。打官司的过程变数是很多的,套用一句足球界的话:足球是圆的,什么都可能发生,何况是诉讼呢?3、“包打赢”的承诺本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般也只是口头表示的,即使写进合同中,它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答:1、随意贬低同行,涉嫌不正当竞争,说明其遵章守纪意识不过关。2、随意贬低同行,是缺乏修养的表现。是综合素质不高的表现。3、随意贬低同行,直接损害了行业形象,间接损害了自己的形象。是不自爱的表现。不自爱,不爱行业的人,您放心请吗?
答:1、业务能力足以胜任。2、是否有此类案件的成功经验。业务能力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确认,增加信心保障。3、办事风格是否与业务适应。(是雷厉风行型,还是深思熟虑型等)
1、理解能力。2、表达能力。3、执行能力,4、创新能力。
答:1、对当事人陈述内容的理解与归纳能力。2、对案件事实的理解分析能力。3、对事件法律关系的分析能力。
答:1、进行口头沟通,看其表达是否简洁明确,是否能抓住问题的关键与核心。2、看其是否善于提出问题。3、看其书面文件,是否规范流畅,文笔洗练。
答:1、用疑难复杂案件来考察。2、要求介绍其以往的成功案例。
答:1、生存的需要2、发展的需要。3、抵抗风险的需要。
答:1、绝对货真价实。2、绝对够水平,必要时提供律师团为客户服务。3、绝对认真负责;4、绝对有自知之明,不揽办不了的业务。
答:凡是与法律有关的行为,律师几乎都可以为你提供服务。 总体来讲,下列两种情况应该聘请律师: 1、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如谈判和签订合同,进行捐赠,立遗嘱等等。 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万一纠纷发生,应确保自已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事前对可能纠纷的防范,常常不被人们所重视,而实际上,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2、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实践经验,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这时律师的工作成果是显性的,立竿见影的。
答:区别有三:1、规范性不同。律师是依法服务,服务是规范的。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无论是方式、程序,还是结果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朋友”帮忙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根据,远没有律师服务规范。当然是请律师来得保险。 2、专业性不可同年而语。律师是精通法律的专家,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朋友”帮忙,缺乏专业技能,往往越帮越忙。3、合同约束性不同。律师与当事人是合同关系,受合同约束,律师的工作成绩是当事人的,你不欠律师人情;如果律师出现差错,不仅会砸了自己的牌子,还会受到相关规定和法律的惩处。“朋友”帮忙没有任何约束,活动成本可能比律师费更高。而有成绩则是朋友的,自己还欠他一份情;有后果和损失则是自己扛,有苦没法说,只能是“打脱牙,和血吞”。另外,“朋友”帮忙很多是与行贿受贿、司法腐败等不法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即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说不定哪天“东窗事发”前功尽弃。 因此,当您处理法律事务时,聘请律师是十分必要的,而朋友帮忙可能就是得不偿失。
答: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经营活动的时时刻刻、方方面面都会有法律问题存在。一个企业如果偏离了法律的轨道,其在市场经济中就无法生存发展,显然,企业比个人更多的需要律师服务。如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就能在企业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稳定的服务关系,除具备律师提供专业服务的全部优点外,还有以下好处: 1、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法律服务,有利于律师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情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2、长期合作使双方更加适应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特点,便于在工作中更好地相互配合。3、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能够激发律师更强的责任心,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